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开展科普融合创作与传播工作的通知【科协普函信字〔2019〕30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部(普委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各有关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中国科协办公厅、中科院办公厅共同发布了《2019年科普创作选题指南》,引导、推动社会各方力量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布局、聚焦科学技术前沿、关注社会生活热点等重点方向,创作有战略高度、科学深度和传播广度的优秀科普作品。为加强互联网科普融合创作与传播,面向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部(普委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各有关机构征集符合《2019年科普创作选题指南》导向的融合创作作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团体,或上述领域内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自然人组成的科普创作团队。

二、申报内容

围绕但不限于选题指南所覆盖的选题范围创作的科普作品。所申报作品为原创,且未曾公开发表。作品形式包括:

(一)文章。文章字数以1500字-3000字为宜;要求所使用素材无版权问题。

(二)视频。视频时长以1分钟、3分钟、5分钟、10分钟、15分钟、30分钟为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微访谈、微纪录、动画、科学实验、脱口秀、微电影。

(三)图说。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漫画、科学摄影;在保证内容清晰可见的前提下,横版图的宽度不超过900像素,竖版图的宽度不超过400像素。

三、申报要求

(一)科普融合创作要体现多种媒体形式的融合、科学与艺术的融合、传播渠道的融合以及服务模式的融合,能够探索创新表达方式,催生和扶植优秀科普作品,加强公众对科学的正确理解。

(二)在申报时,每个创作团队须围绕但不限于选题指南提交1个及以上适于互联网传播的科普作品,要求原创性、思想性、科学性、艺术性强,能够充分发挥移动智能终端传播媒介的交互呈现和泛在传播优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未曾公开发表。

(三)入围作品版权归中国科协所有,创作团队具有署名权,并在显著位置标注“科普中国”标识。

(四)有意参与申报的团队可访问科普中国融合创作频道(http://c.kepu.cn)查阅前期项目成果情况,下载通知附件,填写作品申报书,与作品一起发送至邮箱(yddzptj@cnic.cn),邮件主题需写明“作品申报_团队名称+作品名称”,一个作品发一封邮件。

(五)提交申报作品后,请在办公室反馈通过形式审查后,10个工作日内(以邮戳或快递签收记录为准)将纸质申报材料(格式参见附件1、附件2)寄送至科普融合创作与传播办公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应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四、资助方式

科普融合创作与传播作品申报采用“申报—审核—传播—评审—资助”的方式,定期召开评审会确定创作与传播后资助。科普融合创作与传播办公室会对作品申报工作进行指导,并定期邀请团队参加融合创作与传播培训。

(一)申报。团队提交申报书和作品。

(二)审核。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作品就其题材、形式、体量、预期传播效果等要素进行评估,确定作品是否入围,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申报团队。

(三)传播。办公室适时将入围作品推送给中国科协网、科普中国网、新华网、腾讯、新浪、搜狐、网易和今日头条等几十家合作媒体,并鼓励团队在科普中国首发后自行拓展渠道广泛传播。

(四)评审。办公室定期组织由来自主管机构、科普创作机构与媒体传播渠道的专家组成的评审专家组,对作品质量及其传播效果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对作品予以不同额度的资助。

(五)资助。办公室根据评审结果,与创作团队负责人或创作团队所属的依托机构签订资助合同后拨付其款项。

五、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作品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 2019年11月30日。

六、联系方式

科普融合创作与传播办公室:姚小燕,殷向荣, 黎文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四街4号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100190

咨询电话:010-58813906 58813701 58812532

电子信箱:yddzptj@cnic.cn

咨询QQ群:科普融创(群号:236517337)

中国科协科普部:朱洁瑜

联系电话:010-68571652

附件:1.科普融合创作与传播作品申报书(机构版).doc 2.科普融合创作与传播作品申报书(个人版).doc 3.科普融合创作与传播作品申报常见问题答疑.docx

中国科协科普部

2019年6月4日


科普中国系列品牌网站: 科普中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