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炭”与“碳”的区别和用法

《炭素工艺与设备》特刊,2003年,兰州  120130
(1986)

    在 炭素文献中,目前,带石旁的“碳”与不带石旁的“炭”常常混用,不加区别。如炭素、炭黑、炭石墨材料、炭素厂等等,这两个字常常可以互换。这种混用状态, 有时会导致语意模糊,甚至混乱。如“……由此制得的碳,含硫较高,含碳较低。”这句话中,前一个“碳”指的是炭素材料,后一个“碳”指的是碳元素。对炭素 比较熟悉的同志,这个意思一看就明白,但对一个具有一般化学知识而对炭素材料很陌生的人来说,就觉得难以理解。这句话中的两个“碳”因为是同一个字,如果 理解为同一的实体,即都理解为碳元素或都理解为炭素材料,那么,从化学的角度来看,这句话是不通的。又如“碳桥”一词,既可指有机化学中两个基团或原子团 之间的碳链,又可指焦炭骨料之间的黏结剂炭,常易误解。“炭”与“碳”这两个字,有什么区别,应当如何使用,近年来引起了炭素学术界的注意;规划设计院的 同志提过这个问题,湖大陈蔚然教授[1]也提出过一些建议。在这里,打算首先把这两个字的字源搞清楚,并对实际使用情况作一番调查,然后再讨论如何区别和使用。

 

一、“炭”字的渊源和本义

      “炭”是我国古已有之的一个字,见于古代字书、后汉许慎著《说文解字》中。《说文》(大徐本)上说:“炭,烧木余也。”炭就是烧木所余之物,即现在的木炭。《说文》的另一种版本(小徐本)中 则称:“炭,烧木未灰也。”炭就是烧木而未灰化之物,说得更为科学准确。《周礼、月令》上也说:“草木黄落,乃伐薪为炭”,即到了秋天,把树木砍伐下来烧 成炭。这句话也是一个佐证。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的名篇《卖炭翁》的第一句:“卖炭翁,伐薪烧炭南山中”明白指出炭是由薪材烧成的。古代还有一个与炭相近的 字“   (chi)表示一捆木炭,此字含义极窄、现已废。

    我国古代,炭就是木炭,无可置疑。这个字,后来又孳生了很多转义,如“炭,火也”(《玉篇》);“炭,墨也”(《孟子》,公孙丑上,注);汉代还有以炭为姓的人(《西京杂记》)等 等。但最为重要的一个转义是,炭也指煤炭,如《正字通》:“炭、石炭,今西北所烧之煤。”现在日本人仍把煤叫做石炭,发音也和汉语基本相同,这显然是古汉 语的遗迹。自古以来,炭是一个常用的字,出现了很多有关的名词、成语和典故,如“炭妇羞”、“抱炭希凉”、“吞炭为哑”、“握炭流汤”、“生灵涂炭”、 “炭场”、“炭皮”等等。白居易的名作《卖炭翁》,更是家喻户晓,在短短的一百多字的诗歌中,一共用了七个炭字。炭字出现频率之高,令人惊异。由此可见, 不管是天然的炭,还是人造的炭,在我国一直是用不带石旁的炭来命名的,这种用法,至少已有2000年的历史。目前,我国拥有500万职工的煤炭部、一直用这个炭字,用煤炼成的焦,也一直叫“焦炭”,也用这个炭字,绝不加石旁。有的同志认为,带石旁的‘碳’,像石头一样是指天然生成的、从地下开采出来的炭质物质。过去我也相信这一说法。这显然是一种望文生义的误解。

    前清光绪二年(1876)在上海开办的格致书院是我国第一所工科大学。该院在成立之初,即创办木刻线装、用文言撰写的《格致汇编》月刊。该刊四年后停刊,停刊八年之后又复刊,改为季刊。这恐怕是我国介绍西方科学技术的最早的一份期刊。《格致汇编》第四卷第十一期(光绪七年、1881)、第一及第二页上,在连载的《格致释器》栏内,有几段关于炭素材料的记载,并附图多幅,现摘录一段如下:

“作锅代炭,一种为槠化物质之用:作锅之料,以木炭细粉十分,米粉半分,水八分,先将米粉在水内沸之成浆,次加炭粉成膏。二种为矿内提出金、银、铅等用锅料,以木炭细粉九分,水略八分,次加硼砂与钠养炭养二化之,再加米粉成浆,后添炭粉成膏。造锅法,以模压成之。”

    上文中所说的“锅”即现在的炭质坩锅,“钠养炭养二”即碳酸钠。同一页上还附有“炭锅”和压制炭锅的模型的图(原文七O九图及七O六图),另外在有一幅图(七一一图),图形为一空心的厚壁圆柱,正文中对这一图的说明为:

    “为作圆柱形炭块之模,以黄杨木为之。”

    原文对七O九图的说明为:“为吹火筒工内,化分求数所需之小炭锅”。此处“吹火筒工”即现在的炉前化验工,“化分求数”即现在的定量化学分析。在以上所引文字中出现的“木炭”、“炭粉”、“炭锅”、“炭块”等,正是现在一部分炭素材料的原始刍形。值得注意、所有炭字都没有加石旁。

    从以上的论述,可以肯定的说:从古自今,直到带石旁的“碳”出现之前,我国一直用不带石旁的“炭”来作为炭素材料的名称。